2023广西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122人公告
2023-06-21 来源:广西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量:141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贺人社发〔2020〕37号)和《贺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贺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贺教教师〔2023〕4号)等文件精神,顺利开展2023年我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2023年我县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2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3日至2005年7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及以下学校教师岗位,年龄放宽到18至40周岁(1982年7月3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新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服务年限未满五年的(含试用期);或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教师),须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验)、“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7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其它报考条件详见《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基础知识考试)→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开展。视教师招聘到位情况,经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21日起,可以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xhz.gov.cn/)(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查询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县教科局人事股联系。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方式。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登录“贺州人才网”(网址:详见附件7)首页中部“2023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从严处理。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等页面免费下载。
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30。
3.资格审查。县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7日17:3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单位必须在考生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7月7日报名的必须在7月8日17:30前提出审查意见)。7月3日9:00至7月7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7月7日17:30至7月8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
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4.缴费方法及收费标准。报考人员登录“贺州人才网”(网址:详见附件7)首页中部“2023年贺州市直学校,八步区、平桂区、钟山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教师公开招聘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统一支付考试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共100元。已缴考试费的报考人员,可于考前一周到贺州市教育局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据不影响报考人员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日期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缴费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9日17:30。
5.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每个岗位原则上不少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开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补缺的,由招聘单位申请,经“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开考)而取消报考岗位的(见相关公告),可于2023年7月11日9:00至16:3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2023年7月11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已缴纳考试费的,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回。
无人报考和未获批准开考的职位及报名人数过少的岗位,将取消或减少该职位的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均统一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 “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上公布。
6.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诚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改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一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7.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否则予以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而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将于202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考核前提供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报名时未能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合格证明,否则将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三)笔试
1.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费后,必须于考试前一周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3年7月22日。如确有需要改变笔试时间的,另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等媒体公告。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3:00-5: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以上两科考试分值各100分。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成绩查询。报考人员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5.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之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照顾加分。
6.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2023年8月上旬)。由县教科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等媒体公布。
(四)面试(时间暂定2023年8月上旬至中旬)。
面试时间详见本次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公告。
1.公布面试拟入围人选并进行资格复审。县教科局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拟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接受采取传真或邮递等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送达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局办公楼408室)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部门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
面试拟入围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包含:(1)《报名登记表》原件一份(必须在联系电话栏填上联系电话),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2)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若学校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则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未拿到教师资格证的,暂不需要提供);(3)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定向委培生才需提供);(4)《核心课程证明》(毕业院校盖章)(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自认所学核心课程与所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否则视为专业不符,取消面试资格);(5)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 必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要求同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提交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安排等事项由考生自行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上查询,不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要求提交材料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职位没有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时,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2.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在面试前三个工作日于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上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流程及其他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招聘考试部门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违反则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岗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需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本次招聘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加面试成绩的60%(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区内公布面试成绩。
(五)体检、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均相同时,则以全日制学历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高者优先;又相同时,则以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时,则以先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工作的实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核后,出具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招聘单位提出书面递补申请并通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须到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聘人员。招聘单位确定拟聘人员时,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确定考核人员办法处理)
2.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由县教科局和县人社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
1.补充招聘条件。经过第一阶段的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由“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空缺岗位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组织复征的,参加了2023年贺州市市直学校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八步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平桂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钟山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考生,且笔试成绩达到市直学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参加报名。已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不得再参加补充招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点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本简章第二大条“招聘程序”第(四)、(五)、(六)条执行。
2.其他事项。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不再统一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县编制、人社部门按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增人和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并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采用合同管理,在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若报考的岗位使用教职工编制,但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则聘用后暂不入编,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办理正式入编手续。一年试用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则依法解除聘用关系)。
三、招聘工作纪律和监督
(一)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因报考人员自身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简章)、招聘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个环节被发现导致被取消报考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要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笔试照顾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成绩。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原件审查、复印件1份上交。
(2)“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城市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人员,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的加5分,计入笔试成绩。(注:此项不累计加分)。须提供原件审核、复印件1份上交。
以上(1)(2)项照顾加分不累计加分,只取最高分。
加分材料必须于笔试结束后3日内提交到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局办公楼408室)审查。
(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报名开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四)本公告及招聘计划表所提到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3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五)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简章所列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如有调整,以在(http://www.gxhz.gov.cn/)(首页 > 信息公开 > 基础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考录招聘)、“贺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和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fc.gov.cn/zwgk/zwxxgk/)等媒体发布公告的时间为准,请考生保持关注。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主办方无关,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七)请应聘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招聘相关信息,注意时间节点,以免错过有关事项。
(八)具体招聘事宜由“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查看附件>>>
1. 富川瑶族自治县2023年公开招聘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位岗位计划表
6.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富川瑶族自治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0日
原标题:2023年富川瑶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xhz.gov.cn/xxgk/jcxxgk/rsxx/klzp/t166859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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