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南宁宾阳县公安局第三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91人)
2023-08-03 来源:南宁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专栏 浏览量:225
为进一步充实宾阳公安警务辅助人员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宾阳县公安局2023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91名。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是指非公务员、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合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纪律观念强;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8周岁以上即2005年8月14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即1988年8月14日之后出生),部分工作岗位年龄适度放宽,具体以职位计划表为准;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或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专门技能;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以及《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⑤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⑥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⑦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⑧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⑩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报考警务辅助人员:
①本次公开招聘不接受我局在职在岗辅警报名;
②曾被我局或南宁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公安(分)局、其他单位开除、辞退、不予续聘等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辅警,不得报考;
③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我局辅警,自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报考宾阳县公安局辅警岗位;
④凡被我局正式录用但未按报到要求报到、或报到后在试用期内因个人原因辞(离)职的应聘人员,自应报到之日起两年不得报考;
⑤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的,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
2、岗位设置具体条件:
招聘辅警职位详见附件1《宾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步骤
本次招聘一律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上门、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日9:00至8月14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PC端在互联网上搜索南宁市公安局官网,进入南宁市公安局辅警招聘网(网址:https://auth.gaj.nanning.gov.cn:35443/)。手机端请扫描公告结尾二维码进入辅警招聘栏目,或关注“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服务——南宁辅警招聘。
(二)报名准备材料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一寸电子证件相片,像素大小为295像素×412像素;
3、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个人信用报告;
5、父母亲等直系亲属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6、户口簿(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7、退役军人身份的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书》;
8、离职后重新参加报考的,须提供原聘用单位开具的正常离职证明。
(三)资格初审
1、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资料栏目进行填写,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一名考生限报一个辅警职位。
3、应聘人员可于2023年8月3日9:00至8月14日18: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四)考试方式
考试由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五部分组成(报考文职辅警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报考技术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我局将通过南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发布考试信息,考生可在南宁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查询考试安排,按照考试相关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1、笔试(总分100分)
(1)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线上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公安基础知识等。无指定用书,无考试大纲。笔试满分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不足3:1的,考生笔试须达6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在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2、报考文职辅警岗需参加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计算机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内容分为两项:
(1)以使用计算机录入汉字个数计算分数,每分钟打字个数达到50个或超过50个的,计50分;少于50个字的,按实际录入个数计算得分;
(2)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制作基础表格、简易文字排版等,能完成的,计50分;不能完成的,按实际完成程度计算得分。两项测试结果总分须达6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3)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3、报考技术员岗位的考生需参加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和写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1)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分开考试,总分共100分,各占比50%。
(2)以使用计算机录入汉字个数占总分25%计算分数,每分钟打字个数达到50个或超过50个的,计25分;少于50个字的,按实际录入个数按比例计算得分;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制作基础表格、简易文字排版等占总分25%计算分数,能完成的计25分,不能完成的,按实际完成率计算得分;写作能力测试占总分50%计算分数,且该项成绩须达3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成绩总分须达60分方可入围下一环节。
(3)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成绩均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体能测试
笔试合格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宾阳县公安局田径场。
(2)体能测试内容为:
男子组: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女子组: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试项目评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参加体能测试三项均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的项目中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结果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参加体能测试考生提前进行适应性训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5)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体能测试当天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报名系统中个人简历(报名系统生成打印);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③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则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人员记录在册。
6、面试(总分100分)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入围面试岗位考生不足2人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未达到6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参加面试人员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2)面试成绩公布在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宣布该考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7、成绩运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不合格);
五、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培训、分配及签订聘用合同
(一)体检
参加应聘人员以考试综合得分高低为序(综合分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列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南宁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选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常规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政治考察
由县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考察,各用人单位配合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经过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治考察后,我局通过南宁市公安局官网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栏目、宾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yxgaj)对符合聘用条件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聘用手续。
(四)培训、分配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方可安排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培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签订聘用合同
对经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写作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缺额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政治考察、公示等环节。
六、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聘用期间,按工作岗位享受薪酬福利待遇,一般辅警3870元,应急辅警4130元,技术员4645元(含四险一金个人部分及单位部分)。试用期满后,按照宾阳县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确定工资。
(二)单位部分依法按比例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即四险一金),按法律规定保障辅警享受带薪年休假,每年组织一次健康体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三)原自愿离职(非试用期内离职)又重新考录的考生,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年限按此次录用时间起算。
七、相关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0771-8227069,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我局将通过“宾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南宁市公安局官网南宁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栏目发布关于招聘、考试等时间地点和要求的通知,请保持密切关注。
(三)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如通讯方式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测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附件1、宾阳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3、南宁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检标准(试行)
附件4、笔试复习范围
宾阳县公安局
2023年8月1日
原标题:宾阳县公安局2023年第三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auth.gaj.nanning.gov.cn:35443/index/news/detail?id=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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